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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灾工作
 
海口为市民购自然灾害险 遭灾伤亡最高获赔10万元

更新时间:2016-06-07   来源:南国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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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为市民购自然灾害险 遭灾伤亡最高获赔10万元

来源: 南国都市报 作者:王洪旭 时间:2016-06-07  

南国都市报66日讯(记者 王洪旭)65日,文昌遭受龙卷风灾害,造成1人死亡11人受伤。类似的自然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是否可以通过购买保险来补偿伤者的医疗费用呢?海口市在全省率先探索,为全体市民购买自然灾害险,保障市民在遭受暴风、暴雨、雷击等12种自然灾害及抢险救灾造成人身伤害时给予救助和医疗补助。

  66日上午,77365和中国人保财险海南省分公司对海口市琼山区、美兰区等负责防灾减灾人员、村居委会主要领导进行培训和知识普及,以便市民在遭受自然灾害后可以申请理赔。7日将对龙华区、秀英区的防灾减灾人员进行培训。

  据77365救灾处负责人介绍,该自然灾害险由77365投保,保险期限为1年,保障对象为海口市户籍的自然人和非海口市户籍的常住人员。其中非海口户籍的常住人员是指订立投保协议时或发生保险事故时在海口市行政辖区生活或工作满3个月以上的自然人。

  同时,除为自然灾害及抢险救灾造成人身伤害提供保障外,见义勇为也涵盖在本次保险范围内,及本保险年度载明的行政区域内因见义勇为导致伤残或死亡,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

  据保险方案显示,投保后市民在12种自然灾害中造成人身伤亡的,赔偿保险金额10万元,受伤人员医疗费用责任限额1万元;其中在海口市区域内因见义勇为导致伤残或死亡的自然人,不限定户籍,按约定赔偿。

  12种自然灾害是指哪些?

  暴风、暴雨、崖崩、雷击、洪水、龙卷风、飑线、台风/热带风暴、海啸、泥石流、突发性滑坡、冰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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